上海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领条件+材料+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后申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申请条件

  享受本市城镇养老待遇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人员。 

  2、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人员。

  办理材料

  计生奖励材料:由街镇(乡)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地点

  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设定依据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领办法[沪人口委(2007)29号]。 

  2、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6)46号]。

  申办表格

  《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领表》(申字7表) 

  注:在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同时,申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无需填写此表。 

  表格获取渠道: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43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