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涉及的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

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阅读了相关资料。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与其他合作方设立产业基金,该基金规模为

10,000 万元,主要投资于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高新科技领域的成熟阶段优质项

目,以及以相关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市场化运作的私募股权投资。本次外投资

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可该项

关联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建炫(签字):

                 保红珊(签字):

                 郑相涵(签字):

                           2022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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