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土科技
股票代码:3003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平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西山汇2号楼9层
股权变动性质:前期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总
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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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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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土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土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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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平
公司、上市公司、东土科技 指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指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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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李平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5101021967******70
通讯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西山汇 2 号楼 9 层
是 否 取 得 其 他国 家 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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