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

审阅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

的讨论与分析,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者安排。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激励对象的工

作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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