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国新保理-华夏资本央企供给侧改革供应链1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国新保理-华夏资本央企供给侧改革供应

链 1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国新保理-华夏资本央企供给侧改革供应

链 1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新保理 11 号”)提供转让

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国新保理 11 号”的转让业务。

  二、 “国新保理 11 号”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国保 11A1”,证券代码为“136843”,到

期日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

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国保 11A2”,证券代码为“136844”,到期日

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

分利息;证券简称“国保 11A3”,证券代码为“136845”,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 “国保 11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国保

11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国保 11A3”的单笔成

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国新保理 11 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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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

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国新保理 11 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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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39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