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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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公积金怎么办?

  答:贷款发放后,贷款申请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该笔贷款。

  2、问:装修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

  3、问:如果我的信用比较差,能贷到款吗?

  答:如申请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记录的个人信用情况恶劣的,贷款申请之前两年内连续逾期记录六次及以上或累计逾期记录十次及以上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拒绝其贷款申请。

  4、问:停缴公积金3个月的能申请贷款吗?

  答:不能。停缴公积金超过一个月的,须按我中心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半年或以上方可提出申请。

  5、问:在外地购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公积金缴存人可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为您提供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等相关文件。您可向意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管理中心咨询是否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及其相关信息。

  6、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否区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的?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家庭住房套数依据申请人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实际持有的住房数量以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7、问:车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从2012年8月1日起,不再接受车位贷款申请。

  8、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提前还贷(部分提前或全部提前)?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如部分提前还贷,还款利息会减少?如何办理?

  答:可以申请提前还贷,并不需要交违约金,申请提前还贷可以缩短还款年限,利息也相应会变化。办理提前还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山公积金”线上办理,或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有关疑问直接向受委托银行咨询。

  9、问:如果目前已有商业贷款仍在还款状态,可以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是否影响套数认定?

  答:可以,但目前的月供款将作为申请人的债务纳入本中心贷款审批时贷款额度计算范畴。此外,该种情况对住房套数的认定也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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