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提取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由于异地购房申请公贷时,中山的公积金账户被冻结了,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账户冻结状态下不能办理提取业务,请联系对方公积金中心咨询放款后是否可以解冻。

  2、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概念是什么?大修等于装修吗?

  答:

  (1)建造自住住房,是指经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批准自行建造的性质为住宅的住房。

  (2)翻建自住住房,是指经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批准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性质为住宅的住房。

  (3)大修不等于装修,大修自住住房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将房屋安全评定为C或D级(C级:房屋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D级:房屋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属于此范围。

  3、问:装修住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互助性和保障性为出发点,以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因此装修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4、问:在外市购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异地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购买的方式不同(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次数、提取所需资料也不同,详见提取业务指南外市购房部分。

  5、问: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上没有配偶的名字,夫妻双方是否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呢?

  答: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上没有配偶姓名的,配偶可以使用结婚证来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除此以外,在本市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个人账户状态正常但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期还贷本息的,其差额部分可由借款人的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提取,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且需借款人的父母个人账户状态须正常且没有以其他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兄弟姐妹关系人不能提取。

  6、问:自建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日起一年内和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起三年内各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房款,提取限额为1500元/平方米。

  7、问:职工因生活困难申请了低保待遇,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本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每90日可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  

  8、问:通过继承或赠予的方式获得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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