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1、问: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贷款还清后再购买房可否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若职工家庭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本市长乐区及六县市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结清后可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即,若本次购买五城区房源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在上次公积金贷款(仅一次)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本次购买长乐区及六县市范围内房源申请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仅一次)结清后可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问:夫妻双方一方是福州市直公积金,一方是福建省直公积金,能否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

  答:一、依据您的描述,夫妻一方在市直缴存公积金,一方在省直缴存公积金,若您夫妻双方均满足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夫妻双方均是该套房产的产权人,可自行选择市直公积金中心或省直公积金中心之一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购买福州地区具有自主产权或共有产权的一手商品自住住房(不含别墅)、二手房;

  (二)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50%;在长乐区和六县市(闽侯县、闽清县、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40%;

  (四)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不含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

  (五)职工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的;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满2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七)借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八)借款申请人同意将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九)若是商品房,开发商所销售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十)办理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符合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二、若您夫妻二人都为产权人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市直一方为主贷人,可以以双职工名义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市直的公积金贷款。   若选择省直一方为主贷人,只能在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具体的贷款事宜您需咨询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

  3、问: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还可以申请吗?

  答: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6﹞2号)规定,为及时筹措资金满足职工购建房贷款需求,在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达到90%以上时,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降至90%以下后,视情恢复。

  自2016年4月15日起,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待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降至90%以下后,视情恢复。目前,因我中心个贷使用率居高不下(截至2021年5月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为93.93%、含贴息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为94.91%),因此仍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4、问:一套房贷是商业贷款,还未还清,如果买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答:在测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需将家庭负债(含您家庭上一套商业房贷等)全部计入,如果负债过高,可能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友情提醒您:纯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月负债≤职工家庭月收入的60%。组合贷款,职工家庭月负债≤职工家庭月收入的50%。

  5、问:因为离职公积金暂时封存了,还能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审批吗?

  答:一、根据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处于正常状态且已连续按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若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您的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则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暂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若您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因工作变动停缴公积金的,暂不影响职工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6、问:已贷款买房并办理了公积金冲房贷,如果未来更换工作且新公司没有公积金,对现在贷款有影响吗?能正常还款吗?

  答:每月按时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您的情况,若未来换工作,且新单位没有缴交公积金,可以正常还贷。公积金余额可用于每月报销上个月还款额直至余额清零,您也可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至省直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冲还贷停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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