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23043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赎回价格:100.67 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17 日(星期四)

  3、赎回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五)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2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正

元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

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正元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

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2)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正元转债”,公司将按照 100.67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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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正元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

牌,持有人持有的“正元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

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特提醒“正元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正元转债”的议案》,

因触发《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

使“正元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正元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元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8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5.0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17,500.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05 号”文同意,

公司 17,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正元转债”,债券代码“12304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正元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0 年 3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3 月 4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7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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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26,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7 元/股调整为 15.4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

127,321,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99983 元(含

税)。根据相关规定,“正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3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二、“正元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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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正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38 元/股)的 130%

(即 19.99 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

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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