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恒生物: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1 月 19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

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华恒生物”)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完成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8 日

    (二)授予人数:4 人

    (三)授予价格:30.00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对象及数量: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权益数量  授予权益总数的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郭恒华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10.00     9.79%      0.09%

                 董事、首席科学

 2    张学礼    中国   家、核心技术人  10.00     9.79%      0.09%

                    员

 3    张冬竹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9.79%      0.09%

                  董事、副总经

 4    樊义     中国    理、财务负责  10.00     9.79%      0.09%

                 人、董事会秘书

          合计(4 人)           40.00     39.18%     0.37%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际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2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算,分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4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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