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 2022-008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6,000 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调整后)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约 6.34 元/股。
2022 年 1 月 21 日,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0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18 年 03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 年 03 月 19 日,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75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2.04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8 年 05 月 0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权益
数量为 79 万股,激励对象为 74 人(因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取消获授限制性
股票 1 万股)。
5、2019 年 03 月 12 日,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94 万股限制性
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63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05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完成的限
制性股票权益数量为 21.94 万股,激励对象为 17 人(因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
取消获授限制性股票 4 万股)。
7、2019 年 0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
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11 月 0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激励对
象 1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13,622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0 年 05 月 0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1 年 0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2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4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1 年 05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73 人,回购注销的
股票数量为 607,115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1 年 05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15 人,回购注
销的股票数量为 80,73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06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1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6,000 股,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1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6,000 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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