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企业间存量非居住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通告

  关于取消企业间存量非居住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通告

   根据《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房屋买卖转移登记“立等可取”的通告》(沪自然资源登〔2021〕9号),严格落实《关于企业之间存量非居住房屋买卖办理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事项的公告》(沪建房管联〔2019〕171号),特通告如下:

  1、自2021年6月10日起暂停二手房网签系统中企业间存量非居住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功能

  2、网上房地产网站继续提供相关纸质合同示范文本供用户下载。

    纸质合同范本下载网址:http://www.fangdi.com.cn/service/downlo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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