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公租房申请常见问题

  房源类型

  1、宝山公租房房源类型?

  宝山区现有公租房房源主要为区筹房源,由宝山区建设筹措房源,房源均在宝山区;我区暂无市筹公租房源,如您需要申请可与单位所在地或住址所在地就近街道取得联系。

  申请主体

  2、哪些对象可以申请我区公租房?

  (1)个人名义申请:包括单身申请、家庭申请。

  (2)单位名义申请:包括单身员工申请、员工家庭申请。

  *宝山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注册纳税在宝山区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或实际办公地点在宝山的在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供应。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申请条件

  3、申请宝山区区筹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以个人为主体: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含1年);

  (2)与本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以单位为主体:

  (1)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团体;

  (2)申请职工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3)单位员工与该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

  (4)租金由单位直接支付或单位提供担保后由员工直接支付。

  个人和单位都应符合:

  (1)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3)本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参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计算的相关规定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所需材料

  4、网上申请通过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到受理窗口?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须至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答:(1)个人申请提供的材料

  ①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及相关年限证明(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年限协查单可去居住证所属管辖区域的派出所办理;

  ④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⑤工作、社会保险费缴费的证明(原件),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可在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多媒体终端服务器上自行打印;

  ⑥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2)单位集体申请的,除需提供本单位职工和职工家庭的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且申请表须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申请方式

  5、怎样申请宝山区的公租房?

  (1)申请对象可通过宝山公租房公司网站()首页进行网上申请,可在“上海一网通办”同步申请,根据提示输入上传相关申请资料。申请对象收到网上申请通过的通知后,至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对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由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窗口将退还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咨询受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369号(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咨询受理时间:周一到周六上午8:45-11:30 下午13:30-16:4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56671727/56753025

  申请流程

  6、申请到宝山区公租房是什么样的流程?

  (1)网上申请:请登录公司官网()首页进行网上申请,可在“上海一网通办”同步申请;

  (2)网上审核:公司工作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短信通知申请人;

  (3)提交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至公司对外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出具《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

  (5)网上排队:短信通知申请人获得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人登录公司官网()进行意向房屋排队;

  (6)网上选房:申请人登录公司官网()进行网上选房并预约看房时间;

  (7)现场验房:短信通知申请人具体看房时间,前往现场进行验房;

  (8)签订合同:短信通知申请人带好身份证原件至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二年)并支付首期租金(微信支付、付三押一);

  (9)办理入住: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共事业费充值、开通智能门锁、领取空调遥控器、门禁卡、信报箱钥匙等。

  资格有效期

  7、申请一次资格可用多久?过期后要怎样操作?

  申请人通过全部申请流程后,由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我司工作人员已将及时发送至申请人申请操作系统个人中心内,从《确认书》发放日起2年内有效;资格到期后,申请人如需续租或继续排队意向房源项目需重新进行准入资格申请。

  8、居住过程中申请换房时,还需要重新申请准入资格吗?

  视情况而定。一般而言,申请人居住期间内申请换房,若准入资格剩余有效时间不满1年则需重新进行申请,反之,则可继续使用原有资格。

  申请常见驳回原因

  9、我的申请被驳回了,在哪里知道被驳回的原因?

  申请系统个人中心。我司在受理申请人网上申请时,若发现该申请存在误填、漏填等事项,将会及时驳回该申请并注明驳回缘由。申请人在接到申请被驳回的短信通知后,登陆申请系统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即可。

  10、所属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址不在宝山可以申请吗?

  根据我区公租房相关管理办法,申请人所属用人单位需注册在宝山或实际办公地点在宝山,若注册地址不在宝山而实际办公地点位于宝山,可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作地点证明》(需注明在我区办公的具体地址)。

  11、居住证需要注意的事项?

  (1)除单位整体租赁首次申请以外,其它各种类型、名义进行申请均需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件(一网通办或“随申办”APP上电子居住证亦可);

  (2)其中,个人名义申请需持有两年及以上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件,持有年限可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至申请提交当日;

  (3)旧有本市临时居住证按6个月持有时间计算。

  12、社保需要注意的事项?

  (1)除单位整体租赁首次申请以外,其它各种类型、名义进行申请均需正常缴纳本市社保并提供截止至申请时最近一期的相关缴费情况证明,可在各街(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多媒体终端服务器上自行打印(社保中心官网申请带有电子章的缴费证明也可);

  (2)不接受其它渠道、端口、设备的任何不具有我市社保中心公章确认的社保缴费情况截图(如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内缴费情况截图);

  (3)个人名义申请需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含1年),因疫情期间存在的“欠缴”“未缴费”等状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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