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父母双方为北京户口的:

  1、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本人填写,不得代替。

  2、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父母双方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

  1.填写:申请人到女方(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居民的在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

  2.盖章:双方存档单位(或村居委会)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上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3.核发:到女方(或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下(镇)人口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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