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红太阳: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董事会

向我们提交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料。我们审阅了有关文

件,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被提名人杨秀先生、杨春华女士、卢玉刚先生、王金山先生、

王文魁先生、吴学民先生、冯丽艳女士、严震先生均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和惩戒,和

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被提名人赵富明先生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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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经查赵富明先生为失信被执行人。鉴于赵富

明先生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公司相关

业务;同时赵富明先生受到纪律处分后,认真汲取教训,积极整改公

司内控控制流程,加大对公司规范运作的管理;而且赵富明先生自担

任公司总经理以来,从未参与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系因担任其法定代表人职务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非因赵富明

先生个人负债原因。本人认为,提名人赵富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的资质和能力,其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3、同意提名杨秀先生、杨春华女士、赵富明先生、卢玉刚先生、

王金山先生、王文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

意提名吴学民先生、冯丽艳女士、严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露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独立董事未发现其具有《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秘书提名、

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公司聘任王露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三、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双方在参

照了市场价格并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次交易,交易价格的确定

的符合公允、合理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本项

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董事杨春华、赵富明、卢玉刚、赵晓华、方红

新予以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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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冯丽艳       黄辉       涂勇

                          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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