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
项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 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000002、299903、149357、149358 万科 A、万科 H 代、21 万科 01、21 万科 02
公告编号:〈万〉2022- 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2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 月 21 日。凡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2 年 1 月 21 日收市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2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期债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
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 万科 01,债券代码:149357;品种二债券简称:
1
21 万科 02,债券代码:149358)。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19 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11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主要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品种一赎回选
择权。发行人将于品种一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
权,品种一将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
部品种一。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2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品种一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
使赎回选择权,则品种一将继续在第 3 年存续。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行使品种二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品种二
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品种二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品种二。所赎回的本金
加第 5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品种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品种二
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放弃行使第 2 年末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
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
券品种一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
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
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若发行人放弃行使第 5 年末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
的第 5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
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
2
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
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
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
择在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
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
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
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决定。
9、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3.38%,在品种一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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