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监事会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

了认真审核,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

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 1 月-9 月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无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无发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 月-9 月经营状

况的实际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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