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捷精

工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8 号),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精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6.37 万股,发行价格为 7.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9,592.72 万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808.2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784.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4-00050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784.48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 33,485.48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

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序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高强度汽车零部件智

1               15,079.30         15,079.30      11,784.48

   能化生产线基地项目

                      1

  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

  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

2               9,495.18     9,495.18     1,500.00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

     产项目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

3  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4,911.00     4,911.00     1,500.00

     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

    合计         33,485.48     33,485.48     14,784.48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上述“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称“灏昕汽车”),公

司拟使用“灏昕汽车零部件制造无锡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募投项目投资额 1,5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灏昕汽车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其中 1,5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新增投资额将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投入。

增资完成后,灏昕汽车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2,500 万元,公司对灏昕汽

车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向灏昕汽车增资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中

捷精工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灏昕汽车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四、本次增资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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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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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万能鑫       林文坛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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