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1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原浙江运达

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33811206X。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349 万股,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Winde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 558 号,邮政编码:31110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8,990,17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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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以市场经济为

导向,同时增加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

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

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

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15,000 万元,由公司各发起人以其拥

有的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认

购。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与持股比例为:

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67,500,000    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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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起人名称/姓名       认购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2     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20.000

3    浙江华睿如山装备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0     12.000

4   杭州红马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0     8.000

5     浙江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500,000     5.000

6          贾剑波            1,950,000     1.300

7          杨震宇            1,950,000     1.300

8          叶杭冶            1,385,000     0.923

9          陈继河            1,385,000     0.923

10         朱可可            750,000      0.500

11         许勇毅            530,000      0.353

12         斯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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