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
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元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
选举周俊祥先生、陈克让先生、杨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
中周俊祥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
选举杨茹女士、王翔宇先生、张文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
中杨茹女士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王翔宇先生、周俊祥先生、黄元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其中王翔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聘任张文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枫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贺林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卢庆华先生为副
总经理兼技术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
文件的规定;三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黄元忠:男,1964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
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昆仑公
司副总经理,自 1993 年深圳市方直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以来,长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
理、董事长等职务,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和研发工作,系公司首席技术官。现任深
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成员,广东省高层次人才评审专家、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专家、北京
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计算机学院客座教授、广东省特支计划创业领军人才、深圳市南山区
“领航 A 类人才”,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黄元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810,6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17%,
是公司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黄晓峰、陈克让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2、 张文凯: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研修中国人民大学重点民营企
业家,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株洲汽车制造厂技术工程师。1993 年加入方直科技,历
任方直科技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江西新华云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文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23,8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55%,张
文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克让: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 FMBA,
曾任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深圳昆仑公司技术部经理,长期负责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连邦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总体运营管理工作,担任连邦信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克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518,4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44%,
系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周俊祥: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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