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极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

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吕文颖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的职位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员存在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吕文颖女士已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补选董事人员的提名、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补选吕文颖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

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干胜道、芮斌、朱晓蕊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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