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雪迪龙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2-004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0日,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发行主体能够提

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

得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意

为继续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6.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

收益类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上述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将于2022年1月20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有38,200

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将于2022年期间陆续到期;尚有64,500万元自有资金

                  1

现金管理产品将于2022年期间陆续到期(详见下述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继续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必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不得用于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

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

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由董事

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亦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11亿元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2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上[2018]47 号”文同意,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0,726.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002 号《验资

报告》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

目”和“VOCs 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9,725.81 万元(含

手续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47,698.94 万元(含

利息收入)。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和“VOCs 监

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

投入金额较小。

  主要原因是,“VOCs 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由于国内 VOCs 市场发展

速度不及预期,公司订单量尚未达到大批量生产的要求,因此暂未大规模投入;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投入金额较小,是由于随着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

在防风险、去杠杆和 PPP 项目逐渐得到规范的大背景下,为了控制垫资项目的

风险,公司对承接该类项目的决策更为谨慎,目前公司承接的大部分政府采购项

目投资周期较短,无需采取垫资模式,不满足募集资金的使用条件,未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同时,由于 2020 年至今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也导致募投项

目投入有所延缓,因此未大量使用募集资金,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的

状态。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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