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达易盛: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首次授予日)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止首次授予日)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

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6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2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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