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1-04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金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2.01 关于选举高长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郭秀华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高兆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白生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
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 关于选举沈梦晖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罗鄂湘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宋齐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的议案
4.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4.01 关于选举何志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
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黄理法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
监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77 浙海德曼 2021/11/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
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及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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