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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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律 师 声 明 ———————————————— 3
第二节 正 文 —————————————————– 5
一、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 5
二、本次调整相关事宜 ———————————————– 6
三、本次归属相关事宜 ———————————————– 7
四、本次作废相关事宜 ———————————————- 11
五、结论性意见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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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 指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
限制性股票 指
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会认为
激励对象 指
需要激励的人员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本次归属 指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安排相关事宜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本次调整 指
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相关事宜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本次作废 指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作废失效相关事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激励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业务指南 4 号》 指
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划(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括香
中国 指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达律师/经办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经办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
本法律意见书 指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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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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