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

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

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三

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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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进行

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授予

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由原 19.68 元/股调整为 19.38 元/股。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8)。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

039)。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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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归属 61.312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

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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