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天风新沂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天风新沂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天风新沂保障房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天风新沂 2021”)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天风新沂 2021”的转让业务。

  二、 “天风新沂 2021”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新沂 A1”,证券代码为“136604”,

到期日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证券简称“21 新沂 A2”,证券代码为“136605”,到期日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21

新沂 A3”,证券代码为“136606”,到期日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还本

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21 新沂 A4”,

证券代码为“136607”,到期日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21 新沂 A5”,证券代码

为“136608”,到期日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

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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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21 新沂 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新

沂 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新沂 A3”的单笔成

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新沂 A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

为 10000 份,“21 新沂 A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天风新沂 2021”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

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

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天风新沂 2021”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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