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天风新沂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天风新沂保障房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天风新沂 2021”)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天风新沂 2021”的转让业务。
二、 “天风新沂 2021”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1 新沂 A1”,证券代码为“136604”,
到期日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证券简称“21 新沂 A2”,证券代码为“136605”,到期日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21
新沂 A3”,证券代码为“136606”,到期日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还本
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21 新沂 A4”,
证券代码为“136607”,到期日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证券简称“21 新沂 A5”,证券代码
为“136608”,到期日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
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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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1 新沂 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新
沂 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新沂 A3”的单笔成
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21 新沂 A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
为 10000 份,“21 新沂 A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天风新沂 2021”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
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
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天风新沂 2021”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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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920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