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
指数增强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9月30日
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 000512
下属基金简称 国泰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下属基金代码 000512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04-02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11-01
基金经理 谢东旭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4-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其他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
投资目标 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
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
构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
投资范围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
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
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1/7
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1、股票投资策略;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中
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权证投资策
主要投资策略
略;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8、股票期权投资策略;9、融资与转融
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品种,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1-06-30
1.73% 其他资产
4.97%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4.99% 固定收益投资
88.31% 权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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