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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06年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云南财贸学院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全称:云南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招收足球、篮球、排球、网球和游泳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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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

简称 “云财大”,位于昆明市,是云南省重点大学、云南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组织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入选教育部第一批“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学科,法学、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性财经类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沿革

1950年3月,云南解放,百废待兴。为适应当时急需大批财政会计管理人才的需要,建立了财政干部训练班,共培训了近400名干部。

1951年初,财政干部训练班改为云南省财政干部学校,并正式启用印章。同年6月,财政厅决定财政干部学校校长由主持财政厅日常工作的副厅长翟昌宗同志兼任。之后,相继成立了云南省商业干部学校、供销干部学校、银行干部学校,加上财政干部学校共有四所干校(“小干校”)。

1958年底,中共云南省委同意财贸系统的四所干部学校合并,成立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大干校”)。

1964年3月,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撤销,恢复建立商业、合作、财政、银行四个专业干校,并新建云南省粮食干部学校。

“文化大革命”中,几所干校遭到严重破坏,校舍被占用云南财经大学在线报名,教师全部下放“五七”干校劳动。后经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努力,1973年6月重新恢复粮食干校、商业干校和财政金融干校。

1978年6月19日,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将上述三所干校再度合并,成立云南省财贸干部学校,为局一级单位,由省委财贸政治部领导。

1979年3月30日,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财贸干部学校开办财贸大专班,招收大专生(79级学制为两年,80、81级学制为三年)。实际上是为创**学院作准备。

1981年8月26日,国务院教育部下发《关于增设云南财贸学院的通知》,批准成立云南财贸学院,为本科高等学院,由云南省领导。同年11月7日,省政府会议决定,财贸学院的日常工作由省教委和省委财贸办公室(“财办”)管理,以“财办”管理为主。

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79年11月的云南省工业干部学校。1983年8月云南财经大学在线报名,云南省政府决定将其校名改为“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1998年2月,云南省政府决定并报经教育部批准,云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云南财贸学院合并办学,成立新的云南财贸学院。

1999年2月,新的云南财贸学院成立。

2006年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云南财贸学院更名为云南财经大学。

王牌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会计学、市场营销、金融学、物流管理

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级特色专业: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旅游管理

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经济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统计学、会计学、物流管理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级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国际会计

招生章程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全称:云南财经大学。

2.学校国标代码:10689。

3.校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

教学区:龙泉路校区(校本部,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安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普融路999号)。按照学校建设及发展规划,物流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及专业2022年迁至安宁校区学习。

4.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

5.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习形式:全日制。

7.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颁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状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以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情况;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三章 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1.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生源省份无相应规定的,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文、理)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2.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虽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不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

3.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符合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泰语、越南语、缅甸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在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投档成绩相同者,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6.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7.学校招收足球、篮球、排球、网球和游泳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8.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9.学校认可并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1.学校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奖、助、贷、勤、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孤残学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同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自立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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