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粤三地今年接收外地大学生政策动向(上)

北京、上海和广东历来都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首选之地,其每年接收外地生源毕业生的政策也就格外受关注。最近,京沪粤三地2002年接收外地生源毕业生政策均已出台,与以往相比都有一些变化。

北京、上海和广东历来都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首选之地,其每年接收外地生源毕业生的政策也就格外受关注。最近,京沪粤三地2002年接收外地生源毕业生政策均已出台,与以往相比都有一些变化。下面就是这三地今年接收外地生源毕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政策。

北京门槛放低

北京市2002年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在划定的288所院校范围内引进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其英语水平最低应通过国家四级水平考试(其他语种暂不规定),对于体育及艺术类毕业生的英语水平暂不作规定。

三、对北京市各用人单位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研究生(含双学士)和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本科毕业生不作专业限制。

四、各用人单位应接收紧缺专业:经济学类、法学类、土建类、电子信息类、电工类、英语、临床医学、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哲学、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及制造、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电子工程、防火工程、药学、护理学、生物制药类毕业生,以及师范类专业中的数学、英语、中文、物理、美术专业的毕业生。

北京市2002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毕业学校范围(共288所)

北京市(49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化工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石油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新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物资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工商大学、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区),中华女子学院。

天津市(8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河北省(8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华北煤炭医学院。

山西省(4所)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华北工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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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3所)内蒙古大学、包头钢铁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

辽宁省(23所)大连民族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沈阳体育学院、鞍山钢铁学院、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沈阳大学、沈阳工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工业学院、沈阳化工(相关,行情)学院、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农业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大连铁道学院、大连水产学院、大连轻工业学院、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抚顺石油学院。

吉林省(9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税务学院、延边大学、东北电力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

黑龙江(8所)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庆石油学院、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

上海市(19所)上海外国语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学院。

江苏省(25所)南京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经济学院、南京建筑工程学院、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南京化工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气象学院、南京审计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南通医学院、南京邮电学院、苏州铁道师范学院、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华东船舶工业学院、苏州大学。

浙江省(5所)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杭州商学院、杭州电子工业学院。

安徽省(7所)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淮南工业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安徽财贸学院、安徽大学、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福建省(4所)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集美大学。

江西省(7所)华东地质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方冶金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南昌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山东省(8所)青岛海洋大学、山东大学、济南大学、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山东财政学院、中国煤炭经济学院、青岛化工学院。

河南省(8所)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大学、洛阳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工程学院、焦作工学院、中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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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16所)中南民族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江汉石油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化工学院、三峡大学。

湖南省(10所)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工学院、湖南工程学院、中南林学院、长沙电力学院、长沙交通学院、南华大学、株洲工学院、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8所)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广西(3所)广西大学、桂林工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海南省(1所)华南热带农业大学。重庆市(7所)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重庆商学院、重庆邮电学院、西南农业大学、重庆交通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省(13所)西南民族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体育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石油学院、成都理工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华西医科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云南省(3所)西南林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

陕西省(18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体育学院、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统计学院、西北政法学院、西安工业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学院、西北轻工业学院、西安石油学院、西北大学、西安邮电学院、西北纺织工学院。

甘肃省(5所)西北民族学院、兰州大学、兰州商学院、兰州铁道学院、甘肃工业大学。

宁夏(1所)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新疆(4所)新疆石油学院、新疆大学、塔里木农垦大学、石河子大学。

上海门槛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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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上海市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规定

一、基本条件:

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200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

(一)品行端正广东财经大学汉语言文学,无违法违纪行为,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良,具备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能力;

(三)一般为毕业研究生或上海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划转地方的高校和列入“211工程”建设计划的地方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四)已与上海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不符合前款第(三)项的应届毕业生,须有下列情形之一广东财经大学汉语言文学,经上海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批准,可进沪就业:

(一)荣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称号;

(二)所学属上海高校缺门专业;

(三)所学属上海重点工程、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艰苦行业急需紧缺专业;

(四)父母一方由上海“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

(五)有其他特殊条件和原因。

(未完待续)(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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