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黎秋霞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黎秋霞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

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

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

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

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

东座 1601、1605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视科技

  股票代码:002990

  法定代表人:瞿磊

  董事会秘书:秦操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

二期东座 1601、1605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电话:0755-83849249

  传真:0755-83849210

  公司网址:www.maxvision.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1)。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黎秋霞女士,其基

本情况如下:

  黎秋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7 月生,大学本科学

历。曾任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合规总监、深圳市黄金投资有限公司合

规风控总监、广东汇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黎秋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征集人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

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并认为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基于上述原因,征集人对《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的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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