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第五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和规模控制安排的公告

  景顺 长 城 量 化 对 冲 策 略 三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灵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关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 第 五 个 开 放 期 开 放 申 购 、 赎 回

    及转 换 业 务 和 规 模 控 制 安 排 的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5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

基金名称

                      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8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景 顺 长 城 量 化 对 冲 策 略 三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公告依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景 顺 长 城 量 化 对 冲 策 略 三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

   提示:本基金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起开放日常转换业务。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及转换确认原则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 日 , 每 个 开 放 期 所 在 月 份 为 基 金 合

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 300

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 理 申 购 、 赎 回 及 转 换 业

务。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 的 首 日(不 含 该 日)之 间 的 期

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 、 赎 回 及 转

换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为本基金的第五个封闭期。 2021 年 5 月 14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为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开放期具体日 期 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1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共 5 个交易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

回及转换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

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开放期具体日期为: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共 5 个交易日。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 的 交 易 时 间 , 但 基 金 管 理 人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要 求 或 基 金 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 追 加 申 购 不 受 首 次 申 购 最 低 金 额 的 限

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 产 , 主 要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市 场

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 购 金 额 (M )                       申购费率

M<100 万                           0.15%

100 万 ≤M<300 万                       0.09%

300 万 ≤M<500 万                       0.03%

M≥500 万                           按 笔 收 取 ,1000 元 / 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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