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
夏恒生科技 ETF(QDII),场内简称:恒指科技,扩位简称:恒生科技指数 ETF,
认购代码:51318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
定,本基金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
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
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
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11 家销售机构(详见下表)签署的
代销协议,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 11 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
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
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
可登录查询。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xzq.net.cn 95309
4008-888-888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hinastock.com.cn
或 95551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95575
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www.com.cn 400-651-5988
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szq.com 956080
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95597
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zts.com.cn 95538
95525 、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400-888-8788
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ssence.com.cn 95517
1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pingan.com 95511-8
400-600-8008、
1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www.china-invs.cn
95532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
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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