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季季鑫9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五月

  浦银安盛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

  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89 号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

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9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

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

构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5、浦银安盛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份额将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向社会公开发售。发售渠道为本公司的

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周六、周日电子直销和部分销售网点照常办

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目前直销中心面向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

理产品)发售。电子直销和销售机构仅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未来本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

向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

  6、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

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

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

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

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销售网点增开“交易账户”,

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

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本基金在其他销售机构、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0.1 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0.1 元(含认购费),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 万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

限制。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10、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 日,含募集首日),若预计 T 日的有效认购申请经确认

后,《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本基金可于 T 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T+1 日)公告提前

结束募集,自 T+1 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11、销售机构(指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

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

管协议》。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28-999 或(021)33079999 咨询认购

事宜。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28-

999 或(021)33079999 咨询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

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7、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

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90 天的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或者转换转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

或者转换转出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或

者转换转出,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因此基金份额

持有人面临在滚动运作期内不能赎回或者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为浦银安盛季季鑫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但考虑到周末、

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额的实际运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长于或短于 90 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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