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肯特瑞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肯特瑞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肯特瑞”)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起,本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肯特瑞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市场基金 C           001669

    2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0349

    3    诺安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0355

    4    诺安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C          010351

    5    诺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10352

    6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010356

  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起,投资者可在肯特瑞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

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肯特瑞开通相关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肯特瑞开展的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肯特瑞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肯特瑞办理基金的定投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含)。如有变

动,以肯特瑞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

  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肯特瑞办理上述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基金与本

公司旗下在肯特瑞已开通转换业务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

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起,投资者通过肯特瑞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业务,享

有的申购费费率优惠以肯特瑞的规定为准。

  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起,投资者通过肯特瑞办理上述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基金与本公

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肯特瑞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

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

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投、转换业务的开通情况及最新状态

以本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2、投资者在肯特瑞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肯特瑞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

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肯特瑞的相关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

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个人业务)、400-088-8816(企业业务)

  网址:http://fund.jd.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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