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

体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

登 记 费 等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共 计 7,840,714.47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759,159,280.8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

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2021年4月3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42,034.00    30,000.00       6,374.72

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

                        20,433.00    16,000.00       3,259.73

脂材料产业化项目

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       42,080.00    10,000.00       2,132.51

补充流动资金                  20,700.00    20,700.00           –

        总 计             125,247.00    76,700.00       11,766.96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

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用款进度分批次投入募集资金,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

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

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

  2、现金管理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

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3亿元。

  4、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产品类型不得涉及证券

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

产品。

  5、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

  (四)现金管理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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