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

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本着谨慎的原

则,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 同意聘任周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聘任赵路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 我们已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被提名人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具备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 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 MING HUANG(黄明)、徐经长、刘世安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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