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
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本着谨慎的原
则,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 同意聘任周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
人,聘任赵路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 我们已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被提名人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具备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 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 MING HUANG(黄明)、徐经长、刘世安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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