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2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258 号市北高新商务中心 3F 宴会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 日

             至 2021 年 6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2020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 2021 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

 7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

 8

     项报告>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将在 2021 年 5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刊载于《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20    爱普股份     2021/5/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

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

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1 日(9:00-11:30,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高平路 733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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