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

在充分了解所有被聘任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

行的,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被聘任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德胜、赵雅彬、姚金波

                       2021 年 5 月 12 日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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