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乐材: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ST乐材      公告编号:2021-32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

二)下午 14:00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授权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7、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短期借款综合授信及向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长期借款综合授信及向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拟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中,议案 10 和议案 12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议案 7 和议案 8 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按

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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