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1东北D1)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债券简称:21 东北 D1              债券代码:14937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2021 年 5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

券”、“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做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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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基本情况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7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542

号),公司获准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的短期公司债

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

  2021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簿记发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 亿元,期限

为 351 天,票面利率为 3.55%,起息日为 2021 年 2 月 3 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于 2021 年 2 月 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本期债

券简称为:“21 东北 D1”,债券代码为:“149377”。

二、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审计报告》(中准

审字[2021]2032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174.13

亿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248.98 亿元,当年累计新增

借款金额 42.30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4.29%,超过 20%,

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1、银行贷款(不适用)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余额为 218.60 亿元,较 2020 年

年末增加 18.60 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0.68%,主要系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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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增加所致。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不适用)

  4、其他借款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其他借款(主要为收益凭证)余额为 30.38 亿

元,较 2020 年年末增加 23.70 亿元,变动数额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13.61%。

  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除 2020 年年末净资产数据外均未经审计。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东吴证券作为发行人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

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东吴证券就 2021 年初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东北证券债券融资情况与发行人

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

托管理临时报告。

  根据发行人反馈,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事项不会

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东吴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黄相奇

  联系电话:0512-62936216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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