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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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1-032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项目名称:马鞍山顺博合金产业基地项目。

  2、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 56 亿元(含营运资金)。

  3、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尚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 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立项备案、环境影响等审批,相关

  项目投资所涉建设周期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3) 关于本次项目的投资资金及支付安排:由于本次项目投资

  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支付期间较长,

  目前尚无明确的详细投资安排。后续将根据公司资金及项目的具体情

  况,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安排实施。如遇资金紧张的情况,

  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4) 协议中的投资金额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

  境进行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如未来公司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

  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协议中的投资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

  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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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总建设期原则上为每次取得

  土地不动产权证后 24 个月内建设完成。后续进展存在受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

  险、经营风险以及投资后未达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概况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在马鞍

山市签订了《马鞍山顺博合金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合同》,拟总投资约 56

亿元人民币建设“马鞍山顺博合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绿色循环再生铝、

扁锭、圆锭、铝灰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基地,分两期实施,一期拟于

2023 年建成投产,二期拟于 2025 年底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40 万吨绿色循环再生铝、30 万吨扁锭、20 万吨圆棒,下游可延伸铝板、

铝箔、铝型材;年产 10 万吨铝灰资源综合利用,形成铝酸钙、装配式建

筑预制墙板。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

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

  授权代表人:  马永  区长

  关联关系:无

  三、 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

  乙方: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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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博望区内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马鞍山顺博合金产业基地项目”(以

下简称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马鞍山顺博合金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位置和面积:马鞍山顺博合金产业基地项目选址位于博望新

市工业园内,项目总用地约 1200 亩(以实际出让为准),具体位置见项

目用地平面界四至坐标图。

  3、项目内容:项目建设绿色循环再生铝、扁锭、圆锭、铝灰资源综

合利用项目生产基地。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年产 40 万吨绿色循环再生

铝,建设年产 30 万吨扁锭、20 万吨圆锭,10 万吨铝灰资源综合利用生

产线,实现年产值 142 亿元,拟于 2023 年建成投产;二期建设年产 15

万吨铝板、铝箔,6 万吨铝型材,实现年产值 43 亿元,拟于 2025 年底

建成投产。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40 万吨绿色循环再生铝、30 万吨扁锭、20 万

吨圆棒,下游可延伸铝板、铝箔、铝型材;年产 10 万吨铝灰资源综合利

用,形成铝酸钙、装配式建筑预制墙板。项目全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

约 185 亿元,利润 6 亿元,税金 13.5 亿元。

  4、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 56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20

亿元。

  第二条  项目用地

  1、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该项目为工业(和/或仓储物

流)用地,出让期限 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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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取得方式:乙方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依法获得上述项目用

地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总

额、期限和方式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第三条  项目建设

  1、建设工期:甲方负责分两期提供项目用地,其中一期约 800 亩原

则上于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挂牌出让(原则上 2021 年 10 月底前取得

省政府批文),二期约 400 亩原则上于 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挂牌出让。

每期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 24 个月,自乙方项目公司竞得项目用地后的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2、规划指标:乙方项目公司应按照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

件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须报甲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项目用地提供“七通一平”(城市道路、雨水管、污水管、

供水管、供电(一路公共 10KV 用电)、电话、网络)。“一平”指红线范

围内土地标高参照周边道路标高予以平整;“路通”是指市政道路已达到

项目用地周边任一侧;“雨水管、污水管通”是指市政道路临近项目用地

一侧已按规划敷设管网;如市政道路临近项目用地一侧未敷设管网的,

送达至项目周边道路任一侧;“电通”是指 10KV 公用电网送达项目周边

道路的任一侧,供电容量为 100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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