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宁波方正”)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230 号),《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

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

缴款、弃购股份等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国元证券”)负责

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

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组成。如本次

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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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

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

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

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宁波方正汽

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T-3 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

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

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

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

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

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

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80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8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的 50.54%。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

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

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 2021 年 5 月 11 日(T-8 日)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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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

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宁波方正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T-4 日)12:00

前 通 过 国 元 证 券 网 下 投 资 者 管 理 系 统 ( 网 址 :

https://ecm.gyzq.com.cn:8890/xsb-web/kcb-index/kcb-index.html)提交电

子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核查材料。

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

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

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并严格

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

资产规模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确保其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填写的总资产数据与其提交的资产

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数据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

个工作日(2021 年 5 月 11 日,T-8 日)为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国元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上传的

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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