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林美”)的委

托,指派邓洁律师、陈晓璇律师(下称“本律师”)出席格林美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 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格林美《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格林美董事会已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 在

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合称“《股东大会通知》”),

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会议

                  1

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在格林美(武汉)

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许开华主持,

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已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

票。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格林美《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格林美董事会召集。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下同)共计 1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31,529,476 股,占格林美股

份总数的 17.383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计 44 人,均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下 午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 收 市后 在 中国 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限 责 任公 司 深圳 分 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格林美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641,269,840 股,占格林美股份总数的 13.4058%。

    2、根 据网络 投票统 计结果 ,在《 股东大会 通知》 规定的 网络投 票时间

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 1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0,259,636 股,

占格林美股份总数的 3.9774%。

    (三)格林美部分董事、全部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格林美《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

有效的。

   三、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2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在监票人监督下由计票人点票、计票产生现场投票结果;结合本

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577,619 股同意、494,673 股反对、457,1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855%、 0.0595%、0.0550%。

  2、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521,219 股同意、494,673 股反对、513,5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87%、 0.0595%、0.0618%。

  3、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521,219 股同意、494,673 股反对、513,5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87%、 0.0595%、0.0618%。

  4、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29,857,119 股同意、494,673 股反对、1,177,6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9%、 0.0595%、0.14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251,903 股同意、1,231,173 股反对、46,4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分别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3

权股份总数的 99.8464%、 0.1481%、0.0056%。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以 830,521,219 股同意、504,673 股反对、503,584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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