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证券代码:300408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
二�二一年五月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的
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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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
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
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20%,即 363,381,190 股(含 363,381,190 股),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与主承销商依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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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
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
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的股票转让行为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
关规定执行。
6、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共享。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0,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容量系列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扩产项目 410,202.92 375,000.00
智能通信终端用新型陶瓷封装基座扩产技
2 308,440.05 280,000.00
术改造项目
电子与电力器件用新型氧化铝陶瓷基片扩
3 86,012.11 80,000.00
产项目
4 深圳三环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5,660.00 15,000.00
合计 820,315.08 750,000.00
注:上述项目名称以主管部门正式备案名称为准。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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