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浙江华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原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和自身业

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丰富公司产品系

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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