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

            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联诚”)全体股东所持其

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 36 个月,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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