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2020 年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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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 立 财务 顾 问声 明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
查,结合泰永长征 2020 年度报告,出具了本持续督导意见。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财务数据、
业务数据等由上市公司及重组各方提供并由各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
二、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泰永长征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
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
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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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2
目录……………………………………………………………………………………………………………….. 3
释义……………………………………………………………………………………………………………….. 4
一、本次交易概述 …………………………………………………………………………………………. 5
二、交易资产的交付和过户情况 ……………………………………………………………………. 5
三、交易各方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 5
四、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 1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 12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13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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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 2020 年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指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永 长征、上市 公
指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泰永科技、控股股东 指 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 上市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泰永科技所持有重庆源通 65%
指
资产重组、本次重组 股权的行为
标的资产、交易资产 指 重庆源通 65%的股权
重庆源通、标的公司 指 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对方、补偿主体 指 深圳市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合 伙 ) 出 具 的 大 华 核字
《专项审核报告》 指 [2021]005347 号《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股权购买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泰永科技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泰永科技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补充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泰永科技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职工安置、履
泰永长征、泰永科技、永能实业及嘉汇投资共同签署的《关于
约保 证金等事宜 的 指
职工安置、履约保证金等事宜的协议》
协议》
长园集团 指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525)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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