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第十三个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1年5

           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第十

           三个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赎

               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基金代码            0004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年5月14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5月14日

  2.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一)自由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原则

  本基金的第十三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本基金第十三个自由开放期, 下一

个运作周期为第十三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六个月。 投资者在自由开放期内赎回本基

金的,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本次自由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 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自由开放

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 如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

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自由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

个工作日开始。 在自由开放期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

  (二)本次自由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第十三个运作周期为2020年11月14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

本次自由开放期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1年11月20

日为本基金的第十四个运作周期。

  2、本次自由开放期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共5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

上述时间内按销售机构规定提交申购、赎回申请。 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及各销售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

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

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0.24%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的

                      50万≤M<200万           0.12%

     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200万≤M<500万           0.032%

                         M≥500万          1000元/笔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            0.60%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        50万≤M<200万           0.30%

                      200万≤M<500万           0.08%

                         M≥500万          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但赎回或份额支付后导致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剩余账户份额余额将由基金管理人代投资人发

起强制赎回。

  4.2赎回费率

  自由开放期内赎回本基金: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率为1.5%,对于持续持有期满7日(含)的投资者,

本基金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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