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原油:更新招募说明书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1年05月12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2

月 8 日证监许可[2016]3046 号《关于准予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注册的批复》

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

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

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作为境

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

险等;作为上市基金特有的运作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折溢价风险等;作为开放式基

金风险,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会计核算风

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

以跟踪原油价格指数或原油价格为投资目标的公募基金(包含 ETF)及公司股票,基金净值

会因为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波动、行业及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产生波动,

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章节等。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05 月 12 日更新)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的原油主题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 ETF)

及公司股票,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境外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 元面

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

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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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05 月 12 日更新)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风险揭示………………………………………………………………………………………………………………….. 9

四、基金的投资…………………………………………………………………………………………………………….. 15

五、基金的业绩…………………………………………………………………………………………………………….. 26

六、基金管理人…………………………………………………………………………………………………………….. 28

七、基金的募集…………………………………………………………………………………………………………….. 38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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